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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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场地使用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2-02-23   点击数: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学院相关要求,为更好的提高图书馆场地使用效率,全力配合各部门工作,现将图书馆场地使用事项通知如下:

1.图书馆可使用场地为1-7楼大厅,主要以支持学院重大活动及校内各类会议、讲座等活动为主。

2.为避免发生使用冲突,借用部门需至少提前一天在钉钉OA审批中“图书馆场地使用”模块进行申请、预约,图书馆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。如计划发生变更应第一时间告知图书馆王丽娜(133-0408-5681),以便图书馆对场地统筹安排。

3.图书馆场地使用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及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。场地使用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活动期间的使用管理、安全防范、应急处理等工作。

4.场地使用及布置范围仅限原申请的借用区域,请勿任意跨区使用或影响其他区域正常运作。

5.使用部门在活动过程中,应自觉遵守如下注意事项:

(1)除饮用水外任何饮料、食物等不得带入馆内;

(2)注意防火安全,严禁在馆内使用明火,严禁在馆内吸烟;不得在场地内使用具有安全隐患及不易清理的用品,如需在馆内张贴宣传海报,请勿破坏墙面;

(3)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布局、移动场内设施等,确有需要请提前与图书馆沟通,使用后及时恢复原场地布局;

(4)场地使用后请及时清理卫生;

(5)场地内设施设备责任到人,使用人员应爱惜设施设备,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及公共财物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使用时,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,严禁违章操作,违反操作使用发生事故者将追究事故责任。

图书馆

2025年10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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